公平貿易 Q&A(五)長期的合作夥伴關係 | 生態綠股份有限公司

公平貿易 Q&A(五)長期的合作夥伴關係

優惠的收購價會讓公平貿易商品產量大增,價格下跌或讓另一群生產者東西賣不出去,反而讓另一群生產者陷入貧窮?

在一般的自由市場中,因為生產者與消費者的距離太遠,對於整體市場的供給需求量的變化缺乏敏感度,導致農民容易因為短暫的高價而搶種,反而造成下一次的價格崩盤。這樣的案例,在咖啡產業的歷史,或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都時常碰到。所以,「契約耕作」的產銷方式,就是為了建立一個穩定的供給需求關係而來穩定收購價格,減少農民的風險,而公平貿易就是一種「契約耕作」的產銷方式。所以公平貿易當然不會有產量大增影響價格,反倒是斧子的作者所推崇的自由市場體制,對於農民的傷害是從來沒有斷絕過。

在FLO的體系中,所有的生產者組織、收購商、貿易商與商標授權的特許商都是公平貿易組織的會員,彼此的商業網絡是建立在一個長期的合作夥伴關係中,消費者所購買的公平 貿易商品是由公平貿易組織成員之間彼此採買、生產、製造出來的。也就是說,在這樣的商業網絡裡面,不是任何人可以隨便、隨機、炒短線的進入這個組織進行交 易,所以,需求量與供給量是相對穩定,價格也就相對穩定,不會有暴起暴落的問題存在,當然也就沒有所謂造成另一群生產者賣不出去或讓別人陷入貧窮的問題。 而且,以咖啡為例,一旦期貨市場的價格漲高於基本收購價格,FLO的收購標準會雖之提高,保證高於期貨價格0.05美金。

此外,FLO的體系中,收購商或貿易商對 生產者的收購制度是有價格的保障收購,但並不是產量的保證收購。也就是說,收購商不可低於基本收購價格跟生產者組織交易,但不是保證收購所有生產者組織的產量。舉例來說,假設一個生產者組織的年產量是10公噸,收購商有可能只買2公噸,其他8公噸的農產品,生產者組織還是會進入一般商業市場以期貨價格售出。加入FLO這個體系對於生產者組織來說,它的好處在於至少有2噸是用合理的價格售出,而且只要維持好的生產品質,會有更多認同FLO的消費者購買,在 FLO這個體系中建立好的口碑,來年收購商可能會增加訂購量,或者新增其他FLO的貿易商成為商業夥伴;一旦如此,以合理價格售出的數量就可能從2公噸增加到4公噸,他們的收入就增加了。因為公平貿易並不是保證收購量,所以農民不會因為增加收入而增加產量,反而是提高品質來增加收入,這才是一個好的、正向循環的商業系統。

反觀在斧子作者所擁抱的「自由(放任) 市場」中,因為價格是虛擬的期貨市場所決定,存在太多無理性的投機、套利與資本壟斷的行為,生產者根本沒有機會得到合理的收購價格。當收購價格偏低的情況 下,生產者只能以增加產量來增加收入;農民要增加產量只能靠下藥(農藥、化學肥料)、擴大耕地面積(開發雨林、濫墾山坡地)。如此以金融套利為運作核心,背離 勞動生產與物質為價值核心的商業機制,才會造成持續的環境災難、社會災難、金融災難,在金融風暴殷鑑不遠、環境災難層出不窮的時候,該要認清這種毀滅性資本主義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