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版公平貿易商標準,帶領企業超越標準 | 生態綠股份有限公司

2015新版公平貿易商標準,帶領企業超越標準

編譯:林子榆
 
國際公平貿易組織加強了對於貿易商的核心規定,鼓勵進口商、出口商和企業從遵守規則,到更進一步承諾永續的貿易。
 
 
 
 
在貿易中,資訊就是力量。擁有資訊者佔優勢,而缺乏資訊者,如發展中國家的咖啡小農,便時常在貿易關係中處於劣勢。
 
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FLO)的主要目標之一便是解決貿易中潛在的不平衡,並讓公平正義真正被落實。隸屬於FLO的公平貿易體系是少數針對貿易關係進行認證的系統之一,每一項得到公平貿易認證的產品,都經過嚴謹審核與後續定期稽查,使得達到嚴格標準的同時確保貿易的發展不受阻礙。
 
2015年3月,FLO發表了最新版的貿易商標準(Trader standard,新標準加強了原有的核心標準、提升透明度,還加入了新的「自願最佳行動」(voluntary best practices),鼓勵貿易商在符合核心規定外付出更多承諾和實際行動。
 
FLO的執行長Harriet Lamb說:「公平貿易要成功並為農民和工人帶來影響,我們必須有各種的企業類型。我們已準備好和符合最基本標準的企業合作,但是我們也需要表彰那些行動多於基本規定、允諾永續貿易的企業。」
 
參與此標準修改協商過程的利害關係人約有400人,包括超過100位生產者、170個貿易商,以及來自在六個國家舉辦的工作坊的參與。
 
 
超越標準,全面落實公平
 
許多在公平貿易體系中的企業已盡心地落實永續和道德的商業作法,例如提供生產者組織訓練和財務上的支持、或是採取限制環境影響的措施等。
 
新的貿易商標準加入「自願最佳行動」的稽查機制,讓公平貿易組織能夠正式鼓勵願意付出更多行動的企業。對於那些仍在發展公司永續方法的企業,以下最佳行動的範例可供參考:
 
   •  延伸採購計畫,加強供應鏈的透明化—向合作社購買公平貿易產品的買家(通常是出口商)必須提供採購計畫給他們的生產者夥伴,但是這些貿易商很少從供應鏈的另一端(他們自己的買家)得到採購計畫。因此新的自願行動標準將開放認證供應鏈上的其他角色,這麼做能夠加深整條供應鍊的透明,並且給予進口商、出口商和生產者在訂定長期計畫過程中更多協助。
 
   • 能力建構(Capacity Building)—許多貿易商運用標準規定之外的資金和資源支持農民和工人的發展計畫,有時還會協助生產者團體進入新市場。
 
   • 長期承諾—生產者與貿易商的長期貿易關係可以帶來穩定性,且讓農民能夠長遠規劃未來,也讓貿易商有穩定的供應鏈。
 
   •  更多的環境標準—包括在包裝上使用生物可分解(Biodegradable)或回收再利用的材料、降低碳足跡等努力。
 
 
精進基礎,強化核心
 
貿易商標準的核心規定一直以來都著重更公平的貿易關係。包括了公開透明的契約、公平貿易社區發展金和最低保障價格、預先支付以及資訊互惠與分享。修正後的標準仍會保留這些核心特質,並稍微地調整以確保更加透明的貿易關係。
 
其中一項改變是預先採購款(pre-financing)的規定。之前的貿易商標準要求貿易商提供預先採購款的選項給生產者組織,但是這對很多買家來說很難做到,生產者也必須主動要求。在修訂的標準中,貿易商/買家必須提供預先採購款的辦法,若他們無法直接提供,也必須放寬標準協助生產者組織找到先期資金。
 
 
另外在現有的標準外,以下三個領域中也有新的規定:
 
   •  公平正直的貿易—根據歐洲委員會關於不公平貿易的綠色報告書規定,明訂禁止不公平的貿易關係。
   
   •  勞工—所有的貿易商都必須遵守勞工法和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貿易商原來就必須遵守這些法律,但是將它們納入貿易商標準讓執行時有所依據。
 
   •  環境—貿易商必須遵守國家環境法律和「公平貿易禁止物質」,這份清單列出了所有公平貿易產品的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的物質。
 
 
將勞工和環境納入貿易商標準的額外好處是讓生產者和貿易商的關係更加平等。此外,也使需遵守勞工和環境規定的加工業者和自行進行加工的生產者團體站在更平等的位置。
 
「修改後的貿易商標準涵蓋整條供應鏈,鼓勵各層級的貿易關係往更公平永續的方向前進,並在對於生產者和企業的要求之間取得平衡。」國際公平貿易組織的貿易商標準審查聯合經理Fabienne Yver說。
 
新貿易商標準將於2015年9月起生效,而勞工和環境的規定則在2017年1月起生效。
 
 
公平貿易小知識:
 
貿易商標準Trader standard
 
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ILO)規定公平貿易商必須遵守以下標準:
   •  「保障收購價」:公平貿易商必須支付生產者保障的收購價,涵蓋生產成本,同時此價格一定高於全球市場價格。
 
   •  除了保障收購價外,生產者可獲得一筆「溢價」,叫做「社區發展金」(又叫公平貿易溢價金),這筆金額將分配給生產者的組織(通常是合作社)以支援社區的發展專案或是生產交易上的改善。
 
   •  公平貿易的生產者如果有所要求,貿易商需「預先」支付部份採購款。
 
   •  與生產者形成「長期的夥伴關係」,讓彼此的合作長遠和永續,創造共好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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